各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3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面向社会开放,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不再受所从事工作类别的限制,凡满足初级资格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中级资格考试仍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2:00- 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考资格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二)免试条件
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须参加相应级别的“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第三条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四、考试报名及教材征订
(一)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进行,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欲参加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需按隶属关系(外地驻威单位按属地)于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市区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科干办)报名,市两个开发区到各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报名。
(三)报名时需携带如下相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
1.毕业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聘任证书(申请免试一个科目的人员必须提供)。
3.《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下载)。
4.《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资格审查完毕后在各报名点领取)。
5.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此证明由本单位出具,样表请自行在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
符合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还须出具2001年8月7日前取得的相应级别的出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且出具的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经单位盖章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6.两张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威价费字〔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资料费每人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五)考试教材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出版部门负责。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考试报名资料的真实和准确,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2006年5月25日-6月5日对我市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信息进行核对和错误信息更正工作,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陆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进行报名信息的核对。各市区、各主管部门在此期间汇总有误信息,并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信息更改,逾期不再受理。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五)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地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考试管理
(一)各市区要于2006年5月8日前将报名表、信息卡和考试费用进行汇总后一并交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各主管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将考试报名地点、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有关考试注意事项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的发生,确保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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