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请务于2007年9月10日至9月14日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要求整理材料,并派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到我市职称评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请于9月4日前到市评审中心领取《个人申报子系统》序列号;
2、《一览表》各21份。
烟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报送2007年度出版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新闻出版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发[2007]4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今年评审材料的申报,继续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申报材料的程序、类别、数量要求及有关填表说明,请按照省人事厅《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的规定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由《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生成)、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书等材料整理好,按人集中装袋。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等。
二、其他有关问题
1、严格执行省人事厅关于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的规定。各呈报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申报。
2、严格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编审、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实行先考试再评审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严格执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规定。有关具体政策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关于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51号)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接收材料时,一律不接收各种用稿证明。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把所有材料整理好,不再接收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根据省人事厅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总的时间安排要求,请务必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报送材料地点: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府综合楼711房间。
联系人:魏茂洋,联系电话:0531-86062007,
传真:0531-8606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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