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部分 绪 论 一、语法 按一般理解,语法是词、词组、句子,甚至句组的组织规则、结构规则。以句子而论: 我把他请来了。 小老虎把大驴子吃掉了。 梁生宝把稻种买来了。 …… NP1+把+NP2+VP 这是一种习惯。对一般人来说是习焉不察的,是大家都遵守的。当然,这是简单叙述,进一步考察,还有很多内容。 语法的两重含义:规则、学说。规则是一套,学说可以不同(研究方法不同、观察角度不同、语料选择不同等等,导致不同的看法)。但检验的最终依据是事实。 有人把“语法”理解得很宽。R.R.K.哈特曼、F.C.斯托克《语言与语言学词典》关于语法是这样说的:“某些当代的语言学家把语法看作包容一切的语言分析理论,如转换生成语法、系统语法、法位学、层次语法就是这样。”(汉译本第149页) 语法有共时语法、历时语法之分。共时语法是指一个时期断代的规则。历时语法是语法要素的历史发展。 语法有学校语法和专家语法之分。学校语法又称教学语法(专为教学目的而制定的语法常常叫作学校语法)。专家语法又称科学语法(研究一般语言或特定语言的语法叫科学语法)。 语法有规范语法和描写语法之分。“传统语法是规定性的,它试图提供普遍有效的规则,表明某种语言必须这样说,这样写”。“今天大多数语言学家赞成语法应该是描写性的,即语法应该把实际的惯用法记录下来,系统地阐述生成句子和理解句子的规则,这样,语法就成为能使学习者无论对本族语还是对外语的运用臻于完善的有价值的工具。”(赵元任《中国话的文法》) 语法又分词法、句法两部分。词法研究词的构造和分类(外语里加上“形态”)。句法研究组词成句的规则,包括词组结构规则,句子构造规则。 二、 语法的性质 1.抽象性(或称概括性) 语法规则是从无数词、句子里概括出来的。学习语法也要有抽象能力。比如: 教科书、练习本:词性相同 想问题、来客人:词组结构相同 这种书不看、不看这种书:词组结构不同 2.稳固性 语法规则也在缓慢变化。在语言三要素中,语法变化最慢。 例如: 王正尸方。(甲骨文,管燮初《殷虚甲骨刻辞的语法研究》) 贞:今日壬申其雨?之日允雨。(又) 吾谁欺?欺天乎?(《论语》) 大郎,你却吃得酒下!有场天来大喜事投奔你,铲地坐得牢里!(《古今小说》) 解释。 3.民族性 不同民族的语言在语法上存在一定的共性,但也有各自的特点。这特点体现了语法的民族性。比如: 共性:名词、动词的划分。单句、复句。 特性:比较而言。同英语比较,汉语没有形态(带“子”的并非都是名词,带“了”等不都是动词)。 4.系统性 《现代汉语词典》:“系统:同类事物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整体。”系统是指不同的语法现象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又分别处于不同层面,构成一个整体,一个网络,任何一个语法成分、任何一种语法现象都是这个系统、这个网络的一部分,都处于特定的关系之中。语法研究的是关系。 5.生成性 语法规则可以使人造成无数新的句子。 三、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传统的说法:由于汉语缺少形态变化,因而词序、虚词特别重要。这是现代汉语的两 个手段。有人讲这就是特点。现在又有人说汉语词序灵活、虚词常常省略。那么,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到底是什么呢? 语序重要,这话是对的,但不限于汉语。以法语为例: 根据[法]G.Mauger《现代法语实用语法》,cher在名词后表示“昂贵”,在名词前表示“亲爱的”: un manteau cher 昂贵的大衣 mon cher ami 我亲爱的朋友 法语、英语等语言中词序都重要,不能单单说汉语词序重要就是汉语的特点。 虚词也很重要,但不光是汉语如此。不能说虚词就是汉语的特点。 我们提两点: 1.汉语实词的词类与句子成分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2.复合词的构造和词组的构造,以及词组结构和句子结构遵循同一套规则。 四、 中国的语法研究 中国的语法研究可以推到很早的古代。古人在注解古书时就开始谈论句子结构。研究 较早的是虚词,古人称为“词、助字、助词、虚字”,最早的虚词著作是元代卢以纬的《助语辞》。 1898年,马建忠发表《马氏文通》。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汉语语法学著作。马氏称语法为“葛郎玛”。20世纪80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汉语语法丛书》,收1898—1948这50年间重要的汉语语法学著作10种: 马氏文通(马建忠,1898) 国文法草创(陈承泽,1922) 国文法之研究(金兆梓,1922) 新著国语文法(黎锦熙,1924) 高等国文法(杨树达,1929) 中国文法革新论丛(陈望道等,1943) 中国文法论(何容,1942) 中国文法要略(吕叔湘,1942) 中国现代语法(王力,1943) 汉语语法论(高名凯,1948) 解放后有几部语法学著作值得推荐: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丁声树等,1952/1961) 汉语口语语法/中国话的文法(赵元任,1968) 现代汉语语法问题(吕叔湘,1979) 现代汉语八百词(吕叔湘,1980) 语法讲义(朱德熙,1982) 语法答问(朱德熙,1985) 八十年代中国语法研究(陆俭明,1993) 汉语功能语法研究(张伯江、方梅,1995) 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张敏,1998) 语言的认知研究和计算分析(袁毓林,1998) 中国最早称“文法”,“语法”是后来的术语。按说“文法”偏重指研究文言文,书面语的,“语法”偏重指白话文、口语的。现在一般称“语法”。 据陈望道考证,“文法”最早出于《史记》,指规则、法律而言。到宋代,“文法”成了文理、文势、作文、修辞的同义词。从《马氏文通》开始,“文法”成了现在的通常用法。“语法”最早见于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跟宋代的“文法”义同。从1913年,胡以鲁编《国语学草创》,取得今天这种用法。 100多年汉语语法学发展的历史表明,我国的汉语语法研究是在印欧语语法学影响和启发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一方面促进了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使一些学者养成了以印欧语语法学的眼光看汉语的习惯,这也阻碍了我们认清现代汉语语法的真实面目。弄清汉语语法的特点,进一步摆脱印欧语语法学的羁绊,是汉语语法学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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