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保险公估业现状
1、经营状况与首善之都地位不符
根据北京保监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截止2005年底,北京市共有公估机构27家(不包括6家分公司),占全国总数的12.32%;2005年全国公估费收入2.97亿元,北京市仅1888.56万元,占总额的6.36%。在2006年一季度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收入前十名中,北京有三家专业代理机构、四家保险经纪公估入围,却没有一家公估机构进入前十名,这与北京作为首都和全国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不相匹配,也说明了北京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不均衡。 2、数量多,资本少,技术力量薄弱
至2006年一季度,北京、上海、广东、深圳(27家、23家、27家、24家)均有超过20家的保险公估机构,北京的保险公估机构主体数坎簧佟5渲校⒉嶙时驹?00万元以上仅有大陆公估和竞胜公估两家,多数公估机构资本实力不足。同时,据统计数据,2006年3月底,北京保险公估机构中,从业人员超过10人刚到10家,有的甚至仅三、五个人,很难想象这样的公司能够有什么样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提供高水准专业化服务。
3、业务单一,缺乏竞争优势
因为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北京的保险公估机构中,有相当部分只能从事单一险种的理赔公估服务,技术含量不高,经营收入微薄,只能维持基本经营,还有不少处于亏损。
二、经营环境分析
造成北京保险公估业现状的原因是多种的,但与经营环境不佳、缺乏政策支持与引导和公估机构自身不足有较大关系。
1、北京保险市场对保险公估开放度低
北京各保险公司对保险公估机构开放的市场相当有限。中保、平安等车险市场占有份额较高的公司均未开放车险公估市场,而太保的车险公估仅仅是一种劳务派遣性质,算不上严格意义的公估合作。中华联合也仅是在15个分支机构中选出1家开展车险公估试点。新开业财险公司有一定的公估服务需求,但其业务量小,缺乏市场影响力。 同时,北京地处平原地区,气候条件好,各方面安全管理控制措施较严格,出现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概率很小,基本没有太大的灾损公估机会。
2、北京市对保险公估发展缺乏应有政策支持
突出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深圳市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且,企业的工资、福利费报税务机关审查后,准予在成本中列支,不调整企业所得税),而上海对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实行10%左右的包税制,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保险公估机构的经营压力,为保险公估机构实现资本积累、提高人才待遇、提升技术优势创造了良好条件。保险公估机构是技术密集型、服务型企业,人力成本在企业经营成本占有较大比重,北京市现行税务政策制约了企业选用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加大了企业经营压力,是影响北京保险公估机构与外地同行平等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
3、法律地位不明确
保险公估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公估费收取没有明确的列支渠道是制约公估机构发展最大的困难。在《保险法》修订审议颁布前,如果没有保险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保险公司在处理向保险公估机构支付理赔公估费、风险评估咨询费时也很为难。尤其是交强险实施后,相关细则明确了4%的佣金或手续费比例,保险代理或经纪机构的收入有明确的说法。但涉及理赔公估的相关勘查定损费用没有明确,既没有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关比例或限额,使得有公估需求的保险公司也无所适从,势必影响保险公估的正常经营与业务发展。
4、公估机构自身问题
有的公估机构没有明确的经营战略与业务重点,故而只是随波逐流式的联系与承接可能完成的业务,没有专业经验的积累和技术优势的培养,缺乏长远规划。有的机构业务方向较明确,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难以保证相应的业务设备投入和人才引进。投入不足,人才配备不充分,技术难以保证。比方说,今年一季度占全国保险公估服务费53%比重的车险公估业务,就是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业务,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不能配备相应的查勘设备和适当的专业人员,很难确保提供及时到位的专业化服务。 与此同时,保险公估业中恶意压价、打价格战的不良现象也时有发生。市场经济允许合理的价格竞争,但前提是遵守科学的市场规则。但个别企业只顾眼前利益、故意压低服务报价,而通过服务过程中一些不顾服务质量、损害委托人利益等手段来“堤内损失堤外补”,损害了行业信誉,也损害了相关各方利益,造成恶劣影响,保险监管部门应予以重视,加强监管,并引导保险公司谨慎选择公估合作机构。 三、促进保险公估业发展的建议
1、呼吁北京市政府提供合理税收支持
建议将保险公估业,在考虑税收政策时定位在咨询或技术服务业,业务继续受保监会和北京保监局监管,但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1号)规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同时对已缴纳的所得税进行返还。对新设立的公估公司,免征所得税后的第三年至第五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以后恢复到按正常税率征收。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用深圳经济特区的方式,对工资性费用的所得税纳税所得额不再进行调整。即按企业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准予列支,但企业应将有关文件、资料报税务机关审查。
2、恳请监管部门进行政策引导
在现阶段,需首先明确保险公司可以向保险公估机构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渠道与项目,在保监会即将出台的《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中,希望能够明确查勘定损、风险评估等公估费用的列支科目。尤其是7月1日交强险实施以后,在交强险业务核算与监管过程中,如果没有保险公估费用的列支渠道,保险公估机构很难在这一事关百姓民生的重要险种经营中有所作为。
另一方面,希望北京保监局能够参考深圳、上海、广州、山东等地保险行业发展历程,加强对保险公司业务引导,鼓励支持其放开理赔公估、风险评估等市场,为保险公估发展成长提供一定的空间。
3、希望加强行业沟通与信息共享
北京行业协会和中介行业协会应当发挥更大作用,及时搜集、分析中介行业发展信息,提供中介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评审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创造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业内交流沟通的机会,分享发展经验,促进共同提高。建立行业“黑名单”,对严重违规的保险公估机构和从业人员要通过网络、报纸等相关媒体渠道予以公示,惩戒不正当竞争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树立和维护行业声誉。
4、借奥运东风,对宾馆、酒店、商场、大型集会场所开展风险评估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生产安全、火灾死亡事故526起,死亡58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和2.2%。但全市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与此同时,地铁十号线坍塌亡2人、地铁和平门起火、宣武门地铁站局部坍塌、房山化工厂爆炸、中央民族大学教学楼失火、紫竹药业毒气泄漏一死两伤等各类工程、火灾、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给和谐奥运的建设带来了不和谐音。
北京保监局丁小燕局长在2006年北京市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有利于保险业经营环境的改善。今年政府将排查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加快整治,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加反应和处置能力。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提升首都形象,迎接人文奥运,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需求。
风险评估是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估公司经营业务之一,而且,保险公估公司在灾后损失处理分析、高风险点的预测及应对处理方面具有专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