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选聘6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报名工作开始以来,报名持续火热。截至昨日下午5点,报名人数已经达到了21245人。为了帮助广大报名者理解此次选聘的相关政策,省委组织部于昨日就有关政策问题作了解答。
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协议期或聘任期未满的,不能报考此次选聘。此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乡镇(街道)的一个村或一个社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考生报名情况,8月1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调剂报名单位名单,届时,考生可根据公布的单位名单和个人志愿调整报名单位。
根据安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主要担任村(社区)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在报名时,考生不填报所报考村或社区的职位,聘任职位在考生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协议时确定。
针对有考生询问“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如何核定加分”的问题,省委组织部在解答中表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上述加分须在任职期满(即三年)后报考才可加分;加分指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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