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选聘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在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特设岗位任职,或担任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今后5年,还将连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此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本科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大学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往届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大学生须持有择业证。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对于各地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毕业生直接到生源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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