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 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2、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3、符合报考条件第1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 4、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5、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30年。 注:上述报考条件中“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具体情况请参照各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