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07年护士执业考试合格人员执业注册将于9月24日—29日进行。
此次护士注册对象为我市2007年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证明;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健康体检表(市一、二、三和市中医院体检)。原外省、军队、武警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护士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者,需按首次注册提供相关材料中的4—7项并执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及《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办理注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