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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
考核认定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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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物价局,省直及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我省助理价格鉴证师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函[2006]1191号)、《广东省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发[2002]234号)以及《广东省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粤人发[2002]248号),现将考核认定考试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广东省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8月14日上午9时起至9 月15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1、全省定于2006年9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报名点设在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2909室,联系电话:83510091、83510096。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商当地物价部门后公布,但必须于9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报考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网上预报名打印报名表,提交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由单位集中统一或个人直接到当地物价部门报名。 3、各市物价部门要在9月22日前统一汇总后将管辖地区的报名资料和填写附件5、6统一上报省价格认证中心审核。省价格认证中心要在9月29日前将审核合格人员的报名数据库、汇总表及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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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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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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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2:00—4:30 |
价格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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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
上午 |
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三、考核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核方式 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身份证原件和自行下载的准考证,“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 65元收取。 (三)考核用书及考核培训事宜由省价格认证中心负责,有关事宜由该中心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3510091。联系人:孙晓琼。
附件:1、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考试工作计划 5、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名单总表(略) 6、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厅专技处、省物价局办公(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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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 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现从事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管理工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2、近三年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评定成绩为称职以上; 3、近三年工作没有失误,没有受过通报以上处分; 4、学历、资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管理相关工作满6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管理相关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管理相关工作满1年; (5)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和价格管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凡参加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五科考试,未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但在上两个考试年度中,《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三科中有一科或二科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相关科目;三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直接申请助理价格鉴证师技术资格认定。 (三)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广东省助理价格鉴证师资格考核认定。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要求 1、《2006年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学历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由单位注明“与原件一致”后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 4、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上两个考试年度内本人参加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学历的,经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确认后,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附件3
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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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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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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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助理价格鉴证师 |
1.考一科 |
01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1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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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价格政策法规 |
2 |
价格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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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3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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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二科 |
01 |
免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2 |
价格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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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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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免价格政策法规 |
1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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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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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免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1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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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价格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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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三科 |
01 |
助理价格鉴证师 |
1 |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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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价格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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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说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附件4
2006年度助理价格鉴证师专业技术
资格考核认定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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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4日上午9:00至9月15日下午17:00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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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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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5日 |
完成报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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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2日 |
各市价格认证中心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及报考材料至省价格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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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9日 |
省价格认证中心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及报考材料至省资格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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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0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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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下旬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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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1-12日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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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0日前 |
完成阅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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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中旬 |
公布考试成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