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7日 14:00-16:30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8日 0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9日 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邯郸市人事局、邯郸市物价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邯人发[1999]44号)规定的人员,请于2007年4月23日至27日到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报名,咨询电话3111723。 考生报名时一律自行打印填写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涂考生信息卡一份;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打印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 说明 1、信息卡由考生本人填涂,信息内容要和报名表一致,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一经上报,不再更改。 2、审查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考生除在报名表、免试表上及考生信息卡后粘贴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黑白大头像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同版备用照片,人头像要端正清晰,考生一定要按照此要求提供照片。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允许报名。因照片不符合规定而影响了考生报名和考试,责任由考生主管单位承担。 四、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85元。 五、注意事项 1、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2年起已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考试科目设置和作答方式不变。《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附件1: 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http://www.rsj.hd.gov.cn/07ks/07jiage1.doc 附件2: 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http://www.rsj.hd.gov.cn/07ks/07jiage2.doc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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