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备受关注的2007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于11月1日~9日进行,届时有关人员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www.pdsedu.gov.cn)查询有关情况,报名活动咨询电话为:2978031。
据了解,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其中,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按照要求,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所在高校统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市区申请认定者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联盟路西段85号院),其他申请认定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相应的学历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中师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有幼师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申请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所有申请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根据安排,报名工作结束后,我市将组织有关报名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试时间定在11月24日上午。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12月9日~10日。
随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测试的时间、地点。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将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在12月20日前,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定在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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