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教育局昨日就直属学校 (单位)2007年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出台相关规定。
据悉,今年招聘教师面试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0日,地点在各用人学校(单位)。面试由各用人学校(单位)自行组织,由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面试考核评分工作 。应聘教师岗位者,主要接受教育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技能测试。分为讲课、答辩两部分,每人测试时间为30分钟。总分100分。应聘教辅和职员岗位,主要接受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命题演讲、答辩的办法,每人测试时间为30分钟。总分100分。应聘工勤人员岗位,由各学校自行考核。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市教育局要求,在面试期间,评委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市教育局监察室、市人事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招聘面试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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