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部分考核内容纲要
说明: 本纲要所列内容仅为笔试命题范围的依据,考生不仅要了解相关知识的基本概念,还应注重理解和灵活应用。
一、教育学 1.教育学发展各阶段主要教育家及其重要理论。 2.教育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 3.教育的基本规律;教育的功能。 4.人的全面发展;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 5.素质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意义。 6.教师的作用、任务;教师的劳动特点和师德修养。 7.学生的年龄特征;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师生关系。 8.课程的要素、内容及表现形式;课程的类型。 9.教学过程及基本规律;几种主要教学原则及应用。 10.德育过程及其规律;德育原则和德育途径。 11.班主任工作的任务、内容、方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二、心理学 1.感觉和知觉;观察力的培养;直观教学。 2.注意的特征与功能;注意的品质及注意的规律在教学中的应用。 3.记忆;记忆的主要类型和基本过程;遗忘的基本规律;记忆规律和知识巩固。 4.思维和想象;良好思维品质及其培养。 5.情绪的分类;情绪的功能。 6.意志与认知过程、情绪过程的关系;意志行动的心理过程;意志品质及其培养。 7.学习动机的激发;学习兴趣的培养;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8.能力与知识技能的关系;智力的主要理论;能力差异。 9.人格、气质和性格;人格的形成与发展。 10.非智力因素及对人的成长的作用。 11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
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九个方面二十条的内容。
四、教材教法 1.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的一般要求。 2.教材分析的一般方法。 3.几种主要教学方法和运用。 4.教学的组织形式。 5.备课的主要环节。 6.教学目标的确定和教学过程设计。 7.课堂教学的评价。 8.教材与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 9.试卷命题的原则和对试卷的评价。 10.试卷分析的目的和撰写要求。 11.结合学科教材特点和学生年龄特征,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设计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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