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校任职期不少于三年
记者昨日从全市教师交流工作汇报会上获悉,今年秋季开学,全市将有义务教育阶段的2113名教师进行学校间交流任教、任职。至此,我市各县(市)区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流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为68229人。为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并明确规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岁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要分批进行交流,交流异校任职期不少于三年。以支教或学习形式交流的教师,交流时限为一年。到今年底,教师交流的数量不低于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交流条件的专任教师总数的5%。教师交流坚持均衡配置的原则,鼓励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强势学校向薄弱学校、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由富裕地区学校向贫困地区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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