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份开始,湖北丹江口市高中教师可享受“教授”级待遇。
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切实提高高中优秀教师的生活待遇,鼓励优秀高中教师向学者型、专家型发展,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教育专家,为优秀教师提供展示自我、追求创新的平台,该市决定淙月份开始评选高中“教授”级教师。
条件是:具有研究生学历;从事高中教学在10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发表的专业论文不少于10篇;能创造型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且教学业绩突出,成绩一流;计算机达到高级水平,并运用于教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国家级、省级学科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评为“教授”级教师后,从8月份享受“教授”待遇,每月增加800元生活补贴,学校解决住房,教育工会每年组织一次到国外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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