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今年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任)合同制。 二、招聘岗位 1、小学28名:英语12 计算机5 体育3 音乐6 美术2 2、普高5名:英语2 政治1 地理2 3、职高7名:汽车修理(电气)2 汽车修理(底盘)1 汽车修理(发动机)1 机电一体化1 工民建1 旅游管理(具有初级导游证)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及专业要求: (1)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面向望城县内):具备相应专业学科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已获英语四级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英语专业。 (2)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面向社会):①普高为相应专业学科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②职业中专为相应学科全日制专科(含)以上毕业生。 3、年龄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文凭。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不含在职在编人员),于6月20日—6月22日持毕业证(应届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填写《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含面试),成绩各占50%。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2以上比例,低于此比例,聘用人数按报名人数的50%确定。 1、笔试:(100分,时量90分钟)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通知) 考试内容:(1)报考小学、普高岗位笔试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等综合知识。 (2)报考职高岗位考相关专业知识。 考生按1:1.5的比例进入试教并在县教育局公布试教入围名单。 2、试教(面试):(100分) 入围考生接通知后(见网上通知)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试教、面试。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英语口语和普通话水平、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情况。 试教和面试结合进行,由县统一组织安排,统一要求,统一评分标准。试教和面试后,评聘小组成员在评分表上记分,给出评聘意见,签名后交评聘组长。根据笔试、试教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主。 (三)体检:列入初录名单的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如出现缺额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聘用:县教育局、人事局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教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书》。 小学教师安排到东城镇、乔口镇、桥驿镇、茶亭镇、雨敞坪镇任教;普高教师安排到县二中、县五中、县六中任教;职高教师安排到县职业中专、雷锋职业中专任教。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所有被聘教师必须从教满5年方可申请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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