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1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3 年(含 3 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 2 年(含 2 年)以上。 3、第一学历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 年以上。 4、第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5 年以上。 5、第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7 年以上。 6、在职攻读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 11 、 9 、 5 、 1 年以上 7、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3 年以上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1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3 年(含 3 年)以上。 2 、第一学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生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 年以上。 3 、第一学历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生毕业证书者,从事从职业(工种)工作 5 年以上者。 4 、第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10 年以上。 5 、第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12 年以上。 6 、在职攻读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 16 、 14 、 8 、 5 年以上。 7 、取得工程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后,连续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 3 年以上者
二、报名资料 1 、报名资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份;本人最高学历复印件 2 份;本职业经历(含现职)证明材料 1 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 4 张、二寸 2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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