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呈报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申报经济、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测评范围
凡申报2007年度高级经济师、综合工程的高级工程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测评。
二、经济系列专业测评
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任职资格的专业测评采取开卷方式进行, 参考资料为山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经济专业基础理论教程》和十七大报告等。结合实际,今年不再委托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各呈报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
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专业考试定于11月11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共150分钟。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待发),遵守考场有关规定,凡未能出示有关证件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工程系列专业测评
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的专业测评,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为25分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自述,时间10分钟。第二部分由测评委员会专家结合申报材料、业务总结和专业测试考题提问,答辩人员根据测试题目回答,时间15分钟。
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人员任职资格的专业测评定于11月14日-17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考试地点和各单位的具体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工程系列任职资格专业考核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凡未能出示有关证件的,一律不允许参加专业测评。
根据今年职称工作安排,不再组织补考。请各呈报单位及早通知参评人员,也请广大参评人员互相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