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地说,“储量评审”是对所求储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判断;而“矿业权评估”是对所求储量所蕴涵的、潜在或显在的经济价值,被分割到探矿权和采矿权范畴上的那部分价值的评定和估算。
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是“上下游”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