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上海市国资委获悉,市国资委发布《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上海的全国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形式改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在报考的现场确认阶段,有关企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者分散的形式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规定的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并由参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5月30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5月29日-6月2日,有关报名考试的资格条件、要求和确认地点等可以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查询。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于2008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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