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带齐身份证件、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及全部购房资料以业主身份前往。领取房屋交付必备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实测面积测绘报告》(以上文件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必备文件)。
第二步:结算房款和违约金(1) 对面积误差没有异议的,可以签署面积结算协议,结算房款。(2) 对面积误差有异议的,可以暂不结算,要求先行结算违约金(经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本律师认为,如对面积误差有异议,只要合同规定房款已经付清,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未规定误差款结算时间,也未规定可以做为交房条件。)(3) 领取结算单,凭结算单领取存折。*备注:如开发商坚持要求结算房屋面积误差款方能办理结算及以后手续,则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办理房屋交付事宜的责任的确认函》见(附件一)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房屋检验(验房)(1) 本程序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必备流程。如开发商坚持要求物业办理,则要求开发商给物业委托书,总之在和开发商完善全部交接手续之前,与物业没有任何关系。(2) 签署验房单(或开发商提供的整改报告)(以下几点必须填写)A、 房屋卫生间防水及阳台(露台)防水未做避水试验,无法检测;B、 房屋地基下沉(如有)C、 中央空调室外机未安或分体空调未打空调机位;D、 门窗五金件为国产,与合同约定不符;E、 空调及热水炉未调试F、 上下水无法试验不能确认是否已通G、 室外楼梯未做铺砖和找平H、 以下填写单套房屋个性问题(3)如果验房后认为质量较多且需较大整改,则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函〉后中止办理手续。见(附件二)(4)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交付手续,则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定的函》(见附件三)中止办理手续。
第四步:接收房屋及办理物业、契税相关手续(备注:如同意接收房屋同时愿意让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以下程序无先后。否则:(1) 接收房屋(即领取钥匙)(2) 交纳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如不同意交纳维修基金,金地就拒绝交房,则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付房屋的责任的确定的函》(见附件四)(理由是新的补充协议中维修基金是交纳给物业管理公司,而交房是开发商的责任。新的普通协议中也没有规定不交维修基金就不能交付房屋,且政府部门也明文通知建设单位、物业公司不得代收维修基金。)(3) 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手续和交纳契税(如不愿委托办理产权证交契税,则可签署一个同意在具备办理产权过户条件时交纳的承诺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