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浙江省拍卖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网上填报监管体系的通知
浙拍协[2006]12号
(企业不另行文)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经省经贸委报请省统计局批准,省拍协建立了《浙江省拍卖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半年报制度,为省拍协和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了解拍卖行业基本情况和经营动态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根据需要,自2006年度起已改为季报。为完善网上填报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日前,省拍协为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发了可实时查看所属拍卖企业网上填报《浙江省拍卖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的监管体系。现将有关操作使用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监管体系的方法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登录省拍协提供的统一地址,在出现的页面上分别输入省拍协为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进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浙江拍卖在线》上的后台管理系统,点击左侧“功能管理”中的“统计报表”,即可出现本辖区内拍卖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的情况,并可在页面的最后一行即时出现合计汇总数据。
二.监管中应注意的事项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管中,除及时了解拍卖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的进度并负责催报之外,还应检查各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是否符合要求,如金额的计数单位(含财务指标)应是“万元”,不能为“元”、各项指标都不要填写计量单位等,否则汇总数据会不准或不能自动汇总,这时,就要通知有关企业按要求重新填报,同时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其原先上报的数据在后台全部删除(在要删除的上报企业一行的最后面点击“删除”即可),以免汇总的数据出现重复计算。
三.为了实现分区监管,所有拍卖企业网上填报《浙江省拍卖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都必须在表格最下方“联系电话”中填上本市的区号,因为如不填本市的区号就不能进入本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因此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关注并提醒企业不要漏填本市区号。
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