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司法考试机构授权,我局从2007年2月26日至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向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被批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颁发证书。申请者应在此期间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局司法考试处(无锡市崇宁路19号)办理领证手续,并须缴纳证书工本费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