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07年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文件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30号)精神,为做好兵团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方式及成绩管理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6月24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06年12月26日——2007年1月25日 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1月15日——1月25日(节假日不受理) (三)报名确认地点 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考生可以就近选择,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注册类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月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2007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报考一科40元,信息卡费每科0.5元。 兵 团 人 事 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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