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7、28日,目前各地已经陆续开始报名了,请考生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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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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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2006.1.15日前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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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全省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2月20至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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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12月1日至12月16日报名其他地区12月30日前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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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2005年12月19-20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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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12月5至2006年1月20日前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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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2005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统一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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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2005年12月12日至2006年1月6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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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005年12月22日至2006年1月6日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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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2005年12月15日至2006年1月15日全省统一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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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2006年1月9日至13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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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 |
2006年1月2日至12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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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6日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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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12月21日至30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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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2005年12月19日至200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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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2006年1月4日至16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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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2006年1月5日至2月20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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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月10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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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2005年12月5日至18日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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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2006年1月4日至20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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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2006年2月13日至22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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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2006年2月15日至3月3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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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登记代理人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