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颁布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此标准的出台给了CIO(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中首席信息总监)一个评价坐标,既从职业资格认证的角度给了信息化从业者一个名分,又为企业招工、用人提供了鉴别、使用和培养的标准。
职业定位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将企业信息管理师定义为“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并承担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复合型人员”。该职业的基本特征是“既懂经营管理又懂信息技术,具备复合型、综合性的知识和能力”。
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1)从事信息化建设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主管(CIO)或主管副总、信息中心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信息管理人员;
(2)IT公司从事有关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和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3)大专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以及其他管理或技术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4)有志于企业信息化建设事业的社会其他人员。
鉴定等级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级: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6月的鉴定工作先期开展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两个等级的鉴定。
符合申报条件,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申报条件
(一)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信息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培训模式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基本模式是“面授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面授培训主要由授课教师围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针对完整成熟的系统性课程讲解;网上培训由学员通过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进行自主学习(并在面授培训过程中由培训机构专门组织网上培训辅导),主要内容是发展变化比较快的适应性课程(如ERP、SCM、CRM等)。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40标准学时);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30标准学时)。面授培训与网上培训的内容完全不重复,且互为补充,基本上各占一半。鉴定考试同时面向两部分培训课程。
统考时间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和企业信息管理师的鉴定考核均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鉴定考核实行百分制,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为避免与6月7日—9日举行的全国高考发生冲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将原定于6月6日举行的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时间推迟至6月1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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