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施工招标投标廉政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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