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拟举办四次考试:第四季度继续举行全国性统考,第一、二、三季度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举行季度考试。具体安排如下表: 考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点 第一次 3月1日至3月8日 3月30日、4月1日; 北京、上海、广州等 第二次 5月11日至5月22日 6月23日、24日 北京、上海、广州等 第三次 7月12日至7月22日 8月18、19日 北京、上海、广州等 第四次 8月14日至9月1日 10月下旬 全国范围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生届时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www.sac.net.cn 查阅。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六、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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