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 省教育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今年我省将继续严格控制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总量,小学阶段不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教育部门表示: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也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教育部门明确强调: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任何竞赛活动都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对已批准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单位组织比赛。如发现在实际操作中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还将取消其活动项目,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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