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樵 通讯员邹永宁)品学兼优的农村义务段女生,获得“女生优胜奖”,可在初中毕业升学中享受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10分(转换为相应位置值计入中考总位置值)的优录政策。 武汉市教育局昨称,2008年度“女生优胜奖”评选对象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初中小学的在校女生。评选条件是曾被评为区级或校级优秀(“新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各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的千分之五确定。评选将经过学校推荐、张榜公示、呈报审批、认定表彰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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