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消息 (记者王晶、特约记者梁炜)昨日获悉,我省所有中职学校上半年将接受评估检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各有关部门、企业、行业、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机构(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中专部、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等)以及其设立的各校区(教学点、分校、联合办学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新登记并公示、备案。
此次评估检查将所有学校分成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基本合格学校督促其限期(一年内)整改。对不合格学校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学校将取消其办学资格,不下达招生计划,不办理学籍注册,不发毕业证,并将向省政府建议停止其财政拨款。
5月30日前,相关部门将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我省在安排2008年中职招生计划和中职学生资助预算时,鼓励合格类学校积极扩大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基本合格类学校的规模,严禁不合格类学校开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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