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招办获悉:《宜兴市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正式出台。市教育部门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对今年的招生政策作出了部分调整。
今年我市中招政策的最大变化,是不再对外省考生设限。《意见》明确指出,“户口不在我省的考生不能报考和录取市重点及以上普通高中正取生”的规定被正式取消,即在今年的中考招生中,凡持有外省户口的考生可以报考和录取为我市重点以上普通高中的正取生。但招办工作人员提醒外省籍考生,如果希望在宜兴参加高考,应及早考虑将户口转入我市。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外省籍考生高中毕业后必须回原籍省份报考高校,而各省高考模式、教学内容差异较大,所以,高中阶段无法将户口转入我市的考生需谨慎填报。
该《意见》在“学业水平评价、综合素质评定和加试办法”中也作出了新的调整。今年,我市首次明确部分师范、旅游、服装表演等学校(专业、工种)需要面试(专业加试、体能测试等)的,须由招生学校向宜兴市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及具体测试办法,经市招办同意后统一公布。面试(专业加试、体能测试等)工作一般在填报志愿前完成,考生只有在取得相关学校发给合格证后才能填报有关志愿。招生学校不得直接向考生发布面试通知,以严防招生欺诈事件的发生。
在录取办法上,今年也有新调整———本市职业学校的录取将首次采用志愿与预约登记相结合的办法。据介绍,在公布中考成绩的同时,市招办将把本市职业学校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信息,按考生志愿分发给有关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根据考生信息通知考生,考生与学校就录取层次与专业达成录取意向并办理交费等相关手续后,市招办将进行录取审批。已经录取审批的考生不再按所填报志愿进行投档。对未参加预约登记的考生,招办将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继续按志愿进行投档录取。这种录取模式加强了考生与录取学校间的沟通,增加了考生选择录取学校、层次、专业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