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重视民生的社会发展中,各地出现了优先发展和投资教育的新气象,频现“大手笔”。例如广东省用120亿为高校还贷,重庆市则用20多亿一举解决义务教育“普九”负债,并解决了8000名农村代课教师问题。许多城市扩大了教育补助的范围,例如顺德市对低保家庭的孩子,实行从小学到大学全部由政府“买单”。
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经济发达地区,都在制定新的教育发展目标,提出了扩大免费教育阶段、普及12年教育的命题。珠海已经率先成为实行从小学到高中12年全免费的城市。珠海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秋季起,对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免书杂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为此,未来3年在教育方面的投入将要增加40个亿。
据了解,目前不少地方实行12年免费教育的设计,基本都是向上延申,在高中阶段实行免费。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扩招之后,高中教育成为新的瓶颈,这一选择无疑具有很大的合理性。然而,作为教育公共政策的设计,我们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即向下延申,优先发展和普及学前3年教育。
与高中相比,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的重要性显然被极大地忽视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考量,与高中生相比,幼儿是个更为弱势的群体,理应受到善待,正如一个家庭中最小的孩子需要更多的照顾。与高中生相比,幼儿是一个数量更为众多的群体,按照优先面向大多数人的原则,应当优先重视幼儿教育。从教育效率的角度,教育经济学的有关研究已经显示,一般而言教育阶段越低,教育的社会效益越高。1999年OECD的研究报告,称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是“从投资中获益最多的教育阶段”。这与我们关于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由于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福利性。200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立了“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的教育目标,提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
我国教育发展的重心过高,是一个老问题。由于过度偏重高等教育,致使义务教育的普及滞后,至今尚未全部完成;幼儿教育就更为落后,是我国各级教育中最为薄弱的阶段。2005年的数据,全国近6000万3-6岁的儿童,只有2179万人入园就读,入园率仅为36.3%,在9个人口大国中,分别低于墨西哥和巴西39个和18个百分点。学前一年幼儿的入学率也只有六成多。在城市地区,虽然入园率较高,但由于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面临体制不健全、管理混乱、收费畸高、发展不均衡等诸多问题,上幼儿园的费用普遍超过上中小学的费用,并出现了不少“天价”幼儿园。
在经济发达地区新一轮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如果能够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提升幼儿教育的地位,将其纳入公共服务的范围,优先普及和发展幼儿教育,实现《纲要》的目标,难道不是可以媲美高中教育免费的更为重要的教育政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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