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绍兴市民政局了解到,因为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绍兴市阳光业余教育培训中心等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据悉,对违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在我省市级民间组织中尚属首次。
根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都要参加年检,我市年检的时间是从每年的3月底开始,到6月底结束。但绍兴市阳光业余教育培训中心、绍兴市自然英语培训学校、绍兴市澳美加外语培训学校、绍兴市英博培训中心、绍兴市新世纪实用英语培训中心、绍兴市书法家协会书法教学培训中心和绍兴市西畈幼儿园,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无故未参加年检。根据有关规定,绍兴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对这7家单位作出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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