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山西临汾市公安局召开庆功表彰大会,这起被称为“临汾建市以来的最大入室抢劫案”揭开神秘面纱。(5月7日《重庆晚报》)
是什么案子让临汾市公安局如此心花怒放呢?原来根据走访到的线索,他们破获了一个涉案金额一千万的抢劫案,案件被侦破,自是好事一件,但是案件的一些细节却耐人回味。据《重庆晚报》载,“民警首先约见了‘传说中的亿万富豪’王建军(化名)及妻子。面对民警的询问,他们矢口否认。”以至于最后民警同志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受害人终于才肯吐露被抢劫的经过。白发垂髫都知道“有困难找民警”,何况是被劫千万巨款,受害人为何还犹抱琵琶,是害怕报复还是另有隐情呢?
这恐怕要从受害人的身份说起,原来这位身家上亿的大富豪是当地两家煤矿的老板,这就难怪如此多金了,恐怕这也是该富豪宁愿“打掉牙齿和血吞”也不愿报警的原因。
煤矿是山西诸多超级富翁发迹的行当,可谓日进斗金,像组团成批购入昂贵悍马越野车这样的大手笔也往往出自山西煤矿主之手,不过这些金灿灿的钞票上往往沾着些许血迹。从未绝迹的矿难是山西现在背负的最沉重的历史罪名,而这些矿难,又往往多发在一些私人开采的小煤窑,这些小煤窑里的罪恶勾当这些年想必大家都耳闻了不少,这些利润丰厚的小煤窑正是中央三令五申重点整治的目标,一旦事发,后果非同小可,不少煤矿主因此搭上了性命,想必这位身家上亿的王先生正是顾虑自己的产业曝光牵扯些什么出来才咽气吞声的吧。
前些时候关于是否宽恕民营企业原罪的争论掀起过轩然大波,所谓民营企业的原罪大意即指“民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资本家血淋淋积累资本那一段历史。
基督教把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中偷食禁果从而被上帝惩戒这一罪过称为人类的原罪,从这个词的词源看来,原罪生而有之,是我们人类无法逃离的苦劫,于是我们就只剩下救赎。难道我们的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就必须走犯罪之路吗?事实想必并非如此,奉公守法光明磊落的民营企业也不在少数,因此原罪一说并不成立,民营企业倘若有这种犯罪行为,那也不是原罪,只是犯罪!面对犯罪行为法律需要做些什么,那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法的精神之一,便是公正严明,倘若因为某些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放弃这个根本的社会基础价值,或许短时期内能获得一些效益,长久看来,对法治则是一种藐视与践踏,也是社会的一块恶疾,难保什么时候又会旧病复发。
因此无论什么原因让这位神秘的亿万富翁王先生如此低调谦逊甚至与恶为善,相关单位都应该关注一下类似王先生这样的隐形富翁的产业和他们的“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