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老大这个概念,恐怕我们中间的多数人都是从香港的影视剧中得到“启蒙”的,一袭的黑衣黑裤,戴着大而神秘足以罩着半张脸的墨镜,腰间也总是揣着把乌黑的手枪。言谈话语自然都是“大哥”、“马仔”、“摆平”、“做掉”、“放血”、“地盘”、“生意”之类的黑社会专用术语。他们一般的是来也汹汹去也汹汹,天马行空骄横跋扈不可一世,打打杀杀便是如家常便饭般的谋生手段,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嘴巴的不干不净乃职业语言,六亲不认是行业特点。我们这些善良的人们看了这些影视作品大都认为“故事纯属虚构”,“巧合纯属偶然”,这些都是制片人和导演及那些作家们为了票房而“编”出来的故事,当然越离奇越好,打斗得越激烈也就越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而眼球即票房。后来我们才逐步地发现这种认识是多么的肤浅,因为就在我们的社会里,就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竟然这种黑社会组织和班底,就在现实生活中晃荡着。既然有黑社会这样的地下组织,就必定要有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们,而其中那个最大的头儿,通常就被他的马仔“尊称”为“大哥”,老百姓们也就顺应着他们,送给他们的一个很有职业特点的外号“黑老大”。这些黑老大有钱有势有心计心狠手辣,称霸一方为非作歹,让当地老百姓恨得咬牙切齿。而这些黑社会要想在某个地盘上生存下去,就必需要通过各种手段买通当地的几个父母官,以充当他们的保护伞。这些人通过威胁、贿赂、钻营、假慈善等手段,打入政界,有的已经当上了当地的政协委员,如辽宁省的在全国都挂了号的黑恶势力头子刘涌就是一个典型。这个刘涌罪恶满盈,在打黑除恶的风头浪尖上依然我行我素,被公安部门逮捕后,经法院审理一审被判处死刑。谁知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各方面的作用下,刘涌奇迹般的“复活”,二审改判为无期了!一时全国震惊,当然也惊动了国家高层,在高层直接派员督导下,才纠正了二审的错误,维持一审原判,并直接监督了现场执行。高层的正义和果敢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扬。针对黑社会势力的猖獗,国家公安部曾经在全国范围内专门部署了的打黑除恶势行动,战果累累,狠狠地打击了各地黑社会的嚣张气焰,保卫了共和国一方水土的安宁。
最近看到一则报道,读后让人火从心头起,怒从胆边生!在朗朗乾坤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四名“重要法官”,竟然视国家法律为儿戏,将吉林省黑社会的老大级人物“刘老五”悄悄释放出狱,当然是通过“一些必要的合法的手续”啦。用报到这个事件媒体记者的话讲,叫“蹊跷”出监,我真佩服记者的这支生花妙笔,竟然将这么复杂的犯罪过程,用“蹊跷”二字一笔概括,高,实在是高!这件事在吉林省司法界引发的强烈的地震。
媒体的报道说,在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胜利村,梅河监狱所在地。三年前的12月份,监狱煤矿值班的村民老张,看到一幕从未见过的大场面:奔驰、宝马等三十多辆小车在监狱门口排成长队,一直接续到村口。起初,老张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后来才得知,原来这些车辆只是来迎接一名叫“刘老五”的犯人出狱,场面蔚为壮观。“刘老五”本名刘文义,为吉林省辽源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2001年9月,在吉林省打黑除恶行动中,该组织被警方剪除。辽源市公安部门一份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刘文义伙同他人多次滋事,很快在当地闯出名声。为争夺“黑道”老大地位,刘文义纠集二十多人,与当地以边万国为首的另一派势力持枪械斗。后边万国在拒捕时被公安机关击毙。由此,刘文义确定了当地“黑老大”的地位。2001年9月前后,在全国打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辽源警方一举打掉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刘文义及组织成员共23名。警方称,该组织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强奸等犯罪行为,作案35起,致伤十多人。
主犯刘文义一审被判刑20年,当时辽源社会各界无不拍手称快,争相奔走相告这个大快人心的消息。然而到了后来,令记者人感到十分“蹊跷”也让我们感到十分吃惊的是,该案在不断的一波一波的“重新审理”过程中,刘文义刑期被一改再改,先由20年减至15年、再由15年减至10年,最后竟然减少到了5年!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2004年底,刘文义竟然又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了辽源街头,据说他又因为在狱中搞过“技术革新”而获得减刑,实际上只在笼子里呆了三年便提前释放了。这些“蹊跷”就引出来一连串的疑问,到底是谁为黑社会的老大打开了监狱大门,这即是本文的标题当然也是文章的核心看点。
刘文义“蹊跷”地被一再减刑,经有人举报后受到高层重视。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下,8月初,刘文义在河南洛阳重新被吉林警方抓获。随着刘文义再度被抓,包括其原辩护律师在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与刑三庭法官李永军应声落马,并牵出一起监狱丑闻。 就是这样一个罪恶多端本应该受到严惩的重要犯人,刑期竟然能够一减再减,判了20年的刑期服刑不到三年,就堂而皇之地走出了监狱大门,而且在监狱外面还有相当气派的“迎接”团队,分明是在向法律公开示威!凡是有点头脑的人都会明白这里边肯定有“猫腻”,而且是一环套一环环环紧扣的“猫腻”。因为这中间要走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作秀给人看,所以如果有任何一个环节配合不流畅,这场“惊天大营救”就不可能最终完成(确实是惊动了中央高层,所以才使用了“惊天”一词)。后来因为证据确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四名“相当级别”的“人民大法官”锒铛入狱。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是这些法官们自己主动的和黑社会的老大交换了位置,先放了人家出去,然后再把自己关进这深牢大狱中来,何苦哪?恐怕连一年级的小学生都能够算清楚这笔账里的得与失,怎么我们堂堂的人民大法官竟然糊涂了呢?不用说,等审判结果出来,肯定又是“孔方兄”这家伙在里面搞的鬼!等着瞧吧,这些人收受的“好处”肯定少不了,因为他们为此而付出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通过成本核算要付出这么高的代价,那回报率如果没有足够的银两做诱饵和支撑,傻瓜才干这样的蠢而又蠢的事哪!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条底线,现在正严峻地地考验着我们,就看我们到底能不能如当年的九江抗洪抢险一样,盯得牢守得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