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汤洋)当“酒托儿”钓网友,到指定的冷吧高消费,对方不给钱就拳脚相加。
女孩李莉(化名)一审被判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莉今年16岁,去年,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沈阳的男网友,对方自称是开酒吧的,想和她“处对象”。
李莉从康平老家来到沈阳,两人见面后,男网友却让她在网上当“酒托儿”,答应每“钓”来一个网友,给她40%的提成。
2006年12月20日晚上,李莉开始了自己的“酒托儿”生活,她在网上结识了贾某,并主动提出要和对方见面。两人见面后,李莉将贾某带到了沈河区一家冷吧店。大约半个小时后,李莉突然跟贾某说家里有急事要回去。
贾某接过账单时才发现,两杯红酒、几盘干果,一共1400多元!
“你们是黑店吧!”贾某的话音还没落,3名壮汉围到了他身边一顿拳脚。最终,贾某只得拿自己价值1200多元的手机“抵账”。
当日23时,李莉用同样的方式将网友李某约到同一家冷吧。大约一个小时后,李某在壮汉们的持刀威胁下,被抢走人民币290元,其他物品总价值1050元。
第二天,同样在这家冷吧,网友张某身上仅有的25元被掏光。网友报警后,李莉等人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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