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4年度全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评审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具有献身于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副研究员:具备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卫生系列中级职称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且聘任)。
2.研究员:具备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原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原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且聘任)。
(三)专业能力条件
1.副研究员: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研究员: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学术造诣较深,深入了解国内外卫生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创见解并做出开创性研究成果,卫生管理研究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培养研究人才进行研究的能力。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围绕卫生管理研究工作,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3项及以上(可重复选择),其中第1项为必选项。
1.副研究员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SCI、SSCI、E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作为主要作者(主编、副主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参与制定、修订省级以上本行业标准、条例等1项或参与省级以上专业评审、鉴定等2项。
(4)作为执笔人(排名前3)撰写的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发展报告、咨询报告、评估报告、调研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被省级行政部门、地(市)级党委、政府采纳实施1项。
(5)作为主要骨干(前3名)完成本专业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以上1项。
2.研究员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SCI、S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作为主要作者(主编、副主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3)参与制定、修订省级以上本行业标准、条例等2项或参与省级及以上专业评审、鉴定等4项。
(4)作为执笔人(排名前3)撰写的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发展报告、咨询报告、评估报告、调研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被中央和国家部委、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实施1项,或被省级行政部门、地(市)级党委、政府采纳实施2项。
(5)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前3名)完成本专业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以上1项。
(五)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计不少于5次,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专业考试条件
我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正高级职称实行综合评审的方式。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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