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起至7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4日至22日,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22日
考试科目:《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核安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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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我中心负责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从2022年起,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进行调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5年。
(二)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4年。
(三)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满2年。
(五)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
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按照《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进行认定。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成绩管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22日。
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法
9月21日 9:00 ~ 11:30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闭卷考试
9月21日 14:00 ~ 16:30 核安全综合知识 闭卷考试
9月22日 9:00 ~ 11:30 核安全专业实务 闭卷考试
9月22日 14:00 ~ 17:00 核安全案例分析 闭卷考试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前,在核安全相关岗位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综合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考生成绩实行两年为一周期的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科)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三、考试地点
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在北京、广州、杭州、成都设置考点(对应北京、广东、浙江、四川4个考区),考生按照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原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点不能更改,请考生谨慎选择。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大纲
202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为准(详见附件2)。根据新版考试大纲,2024年起试行分专业考试,设置核工程、核技术两个专业组,考生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并按照报考专业组对应试题进行作答。报考专业组是考试通过后注册执业的重要依据,请考生结合实际工作,慎重选择。报考专业组与注册执业领域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后续具体管理规定为准。
五、报考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于2024年7月10日起至7月31日登陆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http://www.chinansc.cn/),点击“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图片链接进入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主页,或直接登陆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主页(http://www.chinansc.cn/haqgcs/),点击主页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打开系统页面并注册登录后报名。由于2020年信息系统已全面改版,报名考生(含首次报考、以往通过旧版系统已报考的考生)均需进行新用户实名注册,邮箱激活后方可报名。
注意事项:
(1)注册账号名称请使用个人姓名汉字,不要使用汉语拼音,不要添加空格和特殊符号。
(2)邮箱将用于接收后续提示信息,请确保邮箱能正常接收外部邮件。
(3)准确填写所在单位全称,不要使用简称。对于单位具有两个及以上正式名称的,请以单位发文落款名称或单位印章名称为准。
(4)用户注册信息及报考信息将用于后续管理及制证,请务必正确填写,以免对考试通过后的资格证书发放造成影响。
(5)报名申请提交后,请及时查看资格审查反馈结果,以免耽误报考。对于被驳回申请,页面最下方均有提示被驳回原因,请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关于照片的要求:请报名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x413px),大小约1OKB,照片底色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请勿使用全身照、生活照或过于随意的照片,照片应确保清晰、干净。军人应使用着便装的证件照。调整照片大小,可在微信“我的小程序"中搜索相关证件照小程序进行处理,或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
关于承诺书的要求:请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报名承诺书模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承诺书的日期须在2024年7月10日至考试报名申请提交日时间范围内,其他日期无效;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可由他人代签,不可使用其他文件中的本人签名截图。
关于浏览器的要求:新版系统支持IE9.0以上版本、360、火狐、谷歌等浏览器,请确保flash插件能够正常使用。
(二)考试交费
收费标准:《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每个科目70元;《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75元。
交费时间:7月11日至8月2日
交费方式:详见附件3。
考生报名信息线上审核通过后,将收到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码,考生使用缴款码办理缴款(银行柜面、网上银行)。缴款人通过银行柜面缴款的,应向银行柜面提供电子缴款码。
缴款人通过网上银行缴款的,请通过非税方式,按照电子缴款码调取信息,办理缴款。转账方式无法缴费。
考生交费时请确认应交费金额,金额不符可能导致报名不成功。由于报名费用直接进入中央国库,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缴费后无法办理退费,考生缴费前务必仔细确认。如有需开具缴费票据的考生,可向我中心申请电子票据,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不再提供非税纸质票据。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于9月14日至22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2月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告,届时考生根据通告时间,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报考信息核查和日常监管。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的核查,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前,对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违纪处理
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的纸质证书,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将进行证书直邮。证书制作完成后,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将发布证书邮寄地址确认通知,默认邮寄地址为考试报名时所填报地址,收件地址有变化的,请关注邮寄地址确认通知并及时反馈。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电子证书(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事项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考试日期,将提前另行通知。后续考试相关安排,将通过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及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主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咨询及报名过程中系统使用异常问题请分别拨打报名电话及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单位: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报名电话:(010)82205815、82205851、82205927、82205928、8220589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87400715、87400755
附件:
附件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参考目录.pdf
附件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pdf
附件3-报名缴费及其他事项说明.docx
附件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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