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考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青海考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7日9时--11月10日24时。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并认真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生在开考前凭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入场,“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参考。
三、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身份核验等程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入场,可提前15分钟交卷、离场。以上时间以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准。
四、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可在考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试当天,考生登录机考系统后,务必仔细核对考试科目、准考证号、个人信息等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内容一致,作答前应认真阅读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考试过程中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交卷前,须确认作答结果是否完整,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五、严禁将手机、电子表、电子手环、各种电子、通信、存储、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信工具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视为违纪违规行为(已携带手机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须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七、考前一天应了解考点地址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雪天气、道路交通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考试当天前往考点学校应预留足够时间。
八、考生可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微信公众号(qhsrsks)获得相关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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