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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3/9/19 11:38:02
文章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时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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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按照报名网站内容如实填写。

  4.加分项目与分值

  (1)职业资格加分: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2)退役士兵加分:评为优秀士官(士兵、义务兵)或嘉奖加1分/次,荣立三等功5分/次,加分可累计。加分材料依据个人档案,由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婺城区人民政府北楼2329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79-82323683),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5.资格审查

  由婺城区民政局、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3日

  笔试准考证将发送到报名系统。考试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由婺城区民政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60%)。

  1.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婺城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退伍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件相关材料,以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为准。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

  按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40%)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可按照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由婺城区民政局、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或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由婺城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公示聘用前或拟聘用公示期期间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筹分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街道(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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