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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等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4/9/3
文章来源:易考吧卫生职称招聘考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等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等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程序

  我委2024年度工程技术等非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申报范围,只限于尚未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包括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艺术四个系列。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按《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员按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和合同制聘用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推荐申报。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委托评审的,需向评委会提交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填报,提报本人所在单位,再由工作单位、呈报部门(单位)审核提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2.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呈报部门(单位)审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不予提报。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申报人员各种年限计算的截至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项等材料的截止时间至2024年8月31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呈报部门完成申报信息数据提报并通过审核后,须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一)《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系统导出,A3纸型双面打印);

  (二)《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单位名称须使用规范全称,并与所盖公章名称一致。

  四、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工作,切实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规范落实标准条件和推荐程序,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各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单位)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单位推荐呈报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等过程环节中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经查属实的,要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三)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专家评议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用。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服务平台申报信息呈报评委会时间自8月28日14时起,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时。呈报部门(单位)接到报送纸质材料通知后,应按要求时间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山东省卫生科技与人才发展中心(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11号院内南楼)102办公室。

  省卫生科技与人才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31-88569623

  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与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0531-51766200

  点击下载>>

  附件:1.职称申报明白纸

  2.申报注意事项

  3.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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