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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10/20
文章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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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5〕3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至11月7日,“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时间于评委会接收材料时间前10个工作日开通。

  二、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6号)文件新修订的评审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黑龙江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相关评审标准。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向评委会报送的程序进行申报。基层主管单位和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后,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将人员信息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对收到申报的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呈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评审。

  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5年9月1日算起。

  四、申报材料

  1.区、县(市)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服务局)出具的推荐函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材料;

  2.现任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份;

  3.拟晋升职务的《评审表》2份(附事业单位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

  4.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5.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6.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按照黑人社规〔2023〕5号文件执行;

  7.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8.申报人员需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成果证书、业绩材料等,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0.按照个人申报评价标准类别(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分类填写《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一览表》。所有《一览表》每人均需提供A3纸质版5份,材料、目录、一览表均对应索引;

  11.申报人员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申报材料需按顺序排列,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五、评审材料上报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报送材料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1077号512室

  联系电话:82363427    

  六、有关要求

  1.个人申报信息录入要准确无误,如因录入信息不准确、错录、漏录而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按要求进行公示。推荐要按照“评聘结合”原则,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报送材料统一放在档案袋内,封面要粘贴申报材料目录;

  3.报送材料人员需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流动人员审查表     

   2.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3.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4.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一览表

       5.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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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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