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报名时间:6月30日前,考核时间:2023年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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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工勤人员的培养和业务素质提升,服务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运转,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考核年度12月31日,符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甘人社通(2023)208号
二、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15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13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3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四)申报技师条件
1.工作年限满30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4.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工勤人员,经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技师考核工作年限要求可提前5年。
三、资格审查和报名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由各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备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要求和申报条件,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向省人社厅报送《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备案。
四、考核培训
各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培训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培训。省直单位部分工种因参加考核人员较少,无法自行组织培训的,可按照属地化原则,委托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培训。各市州及培训机构要创新培训模式,培训可采取线上和线下、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备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于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培训工作。
五、考核管理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初、中、高级工、技师)的报名、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确定等工作由各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政策和规定于每年9月10日前组织完成实际操作、理论考核工作。
六、合格人员确定
各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按照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工种、分等级确定合格人员。高级工按照参加考核人数的70%确定合格人员;技师按照参加考核人数的40%确定合格人员。各市州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合格人员按相应程序报省人社厅备案,并报送《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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